山西鋼質防火門廠家—鋼質防火門的檢驗規則

很多人都不清楚鋼質防火門的檢驗規則是怎樣的,下山西鋼質防火門廠家為大家介紹一下:
鋼質防火門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:
(1)出廠鋼質防火門應有商標、名稱、型號規格、耐火極限、制造廠名稱以及出廠日期等標志,商標設在門扇開啟方向的反方向的上門框中間位置;
(2)晉城鋼質防火門應貯存通風干燥處。應有防曬、防潮、防腐措施。鋼質防火門平放時底部須墊平,門框堆碼高度不得超過1.5m,門扇堆放高度不超過1.2m,產品豎放時,其傾斜角度不得大于20°,長度不得大于5.0m;
(3)鋼質防火門運輸、包裝按GB 6388的規定,并應避免碰撞,防止變形損壞。
鋼質防火門出廠檢驗:
(1)每批同類鋼質防火門抽取三個樣品,抽其中一個進行檢測,如合格,即為合格;如不合格,再抽一個進行檢測,仍不合格為不合格。若其中一個進行檢測不合格,第二個合格,再檢測第三個樣品做判定,如合格即為合格,如不合格即為不合格;
(2) 檢驗按GB2828 規定,采用一般檢查水平Ⅱ;合格質量水平;一次正常檢查抽樣方案;
(3)型式檢驗;
(4)有下列情況之一時,應進行型式檢驗:a.正式生產后,如結構、材料、工藝,關鍵工序的加工方法有重大改變,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或正式生產后滿四年時;b.產品停產超過一年以上,恢復生產時;c.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時;d.質量監督機構提出要求時;e.新產品或老鋼質防火門轉廠生產時的試制定型鑒定.
(5) 鋼質防火門的小檢驗批量15樘,在生產單位庫存中抽取。